男子李某以帮她人办户口为由,将她人的房产证骗到手后,再到信用社骗取贷款10万元,潜逃二年之后,终被抓捕归案。经广东省梅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日前,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 年,并处罚金20000元。上海房产纠纷律师/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2007年11月,李某得知与其交往多年的一对在广东梅州打工的姐妹(贵州省人)欲将户口迁至梅州时,便打起了用该姐妹俩的房产证抵押贷款还债的歪主意。李某在她们面前谎称自己在公安局有“熟人”,能帮她们搞妥此事。见朋友如此“热心”,满怀感激的姐妹俩按李某的要求,将6000元“活动经费”及她们的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交由李某去办理手续。别有用心的李某随即找人根据该姐妹俩的房产证,“依样画葫芦”做了张假房产证。几日之后,李某将该姐妹俩的房产证留下,将假房产证及其他证件还给她们,并谎称已嘱咐其公安局的朋友办理此事,让她们耐心“等待”。 上海房产纠纷律师/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2008年1月,李某找来另外两名女子(均在逃)冒充该姐妹俩,一同到梅县某乡镇信用社,用该姐妹俩的房产证原件、假的该姐妹俩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一份假的同意李某抵押贷款声明书等证件,抵押贷款10万元人民币。同年10月份,当该姐妹俩持房产证到银行办理贷款时,才得知她们的房产证已被“调包”,遂案发。
今年7月份,四处潜逃的李某被抓捕归案,所骗钱财已被其用于还债、赌博等挥霍一空。上海房产纠纷律师/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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